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有關單位:
按照《綏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的通知》(綏政辦發〔2020〕20號)要求,為切實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確保按期完成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任務,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各鄉鎮、各街道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人數在2020年基礎上要有新增長,保證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8%以上。
二、參保范圍
除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包括:
(一)具有我縣戶籍的城鎮和農村居民;
(二)在我縣城鄉居住、戶籍不在青岡縣,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在我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得重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三、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時間
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310元。
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實行年度預繳制,規定集中繳費期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參保人應當于繳費期內足額預繳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費。城鄉居民在繳費期內參保登記并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待遇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參保居民未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應當一次性全額補繳年度個人和政府補助部分醫療保險費,自繳費之日起2個月后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參保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身份從認定之日起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認定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參保時的認定身份享受醫保待遇。
(一)新生兒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由新生兒監護人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規定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繳費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在出生后90天內參保的,應當一次性全額補繳年度個人和政府補助部分醫療保險費,自繳費之日起2個月后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二)學生
為確保學生享有特殊醫保待遇,在校學生以學籍為依據,以學校為單位,以自愿參保為原則,由學校組織統一參加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1.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保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全額資助。
2.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參保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186元資助,縣財政給予124元補助。
3.一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186元資助,個人繳納部分124元由縣財政補助。
4.貧困人口同時享有兩種及以上資助參保政策的,按其中資助參保標準最高額度執行,禁止重復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5.集中繳費期后新增的貧困人口隨時可參保并自參保之日起享受資助政策。
(四)其他人員
1.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保個人繳費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全額資助;
2.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參保個人繳費縣財政每人補助124元,醫療救助資金每人資助186元;
3、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縣財政每人資助266元,個人繳納44元;
4、優撫對象〔除1-6級傷殘軍人、年滿60周歲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國前被錯殺平反人員的子女)、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外〕,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給予全額補助。
四、參保人員身份認定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各類享受資助參保人員,由各相關認定部門提供資助人員身份信息報稅務、財政、醫保部門核實核準,認定時間以2020年12月31日前各部門認定結果為準。
1.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對象以民政部門認定為準。
2.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扶貧部門認定為準。
3.重度殘疾以殘聯部門認定為準。
4.優撫對象以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為準。
五、繳費流程及方法
(一)繳費流程
1.2019年已參保人員可以通過手機掃描微信二維碼、登錄工行APP、登錄工行網站等方式自主繳費,也可以到參保經辦機構(工商銀行)柜面采用現金繳費、POS機劃卡等形式現場繳費。
2.以前年度未參保人員和曾辦理過醫保但關系終止、注銷人員需持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到縣人民辦事中心醫保窗口進行參保登記,再進行繳費;繳費時需攜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低?;蛑貧埲藛T(1-2級)需同時攜帶相關證件,到所在鄉鎮、街道辦理。
(二)繳費方法
1.線上繳費,參保城鄉居民可以通過掃描微信二維碼繳費、開通工商銀行手機銀行手機自助繳費,也可以登陸工行門戶網站www.icbc.com.cn進行網上繳費。
2、線下繳費,參保人員可到所在地鄉鎮或街道社區、工商銀行營業窗口采取現金、POS機劃卡繳費的方式現場繳費。繳費成功3個工作日后,可在黑龍江省稅務局微信公眾號查詢繳費情況。
3、2020年12月末,相關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撫對象個人不繳費,由醫保局和工商銀行(負責具體繳費經辦業務)批量導入醫保信息管理系統。
(三)參保人成功繳費后,無特殊原因不再予以退費
當年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發生應征入伍、參加職工醫保、服刑、死亡等情況,城鄉居民參保身份自動喪失,原參保繳費不予退還。參加職工醫保期間發生中斷參保后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需辦理職工停保手續,同步辦理參加停保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在按標準足額繳費后,不設待遇等待期,享受期從職工醫保待遇停止之日后次月算起。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中途需停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未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前,仍享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參保繳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穩中有增。稅務局要強化居民個人繳費征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優化工作流程,做好城鄉居民個人繳費征收工作;工商銀行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資金收繳,要做好線上、線下繳費具體工作;各鄉鎮、各街道要主動承擔繳費責任,明確目標、細化措施,各街道辦事處要開設窗口,安排專人專門負責繳費業務,各鄉鎮既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又要對不能線上繳費的居民做好參保服務;醫療保障局要保證各種參保繳費途徑和渠道暢通,抓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待遇落實和管理服務,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準確及時獲得特殊身份參保人的認定結果;財政局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教育局要做好在校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做好學生參保繳費;民政局、扶貧辦、殘聯和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做好相關人員身份認定,及時提供參保人身份信息。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鄉鎮、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創新宣傳方式,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深入小區、樓棟和村屯,廣泛宣傳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引導廣大居民積極參加醫療保險,主動防范疾病風險,化解災難性支出。稅務、醫保等部門負責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電視臺負責播放滾動字幕進行宣傳;各鄉鎮、各街道、工商銀行要懸掛張貼標語條幅,進行宣傳;縣內各定點醫療機構也要在電子屏播放繳費通知進行宣傳。
(三)強化督辦檢查。在參保繳費期間,稅務、醫保、工商銀行等部門要隨時掌握繳費進度,與政府辦做好對接,適時推進繳費工作。各鄉鎮、各街道、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做到應參盡參、應保盡保,按期完成年度參保繳費工作任務。
青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