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我縣優秀人才的醫療保健服務,根據《綏化市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指導意見和政策規定的任務分工方案》和《綏化市優秀人才醫療保健服務實施細則》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享受醫療保健服務的對象為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萬人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以及在我縣有特殊貢獻的市級以上優秀專家、享受省以上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貢獻突出的企業家和引進的急需緊缺特殊人才。
第三條 優秀人才醫療保健服務內容包括開辟就醫就診綠色通道、享受免費體檢等。
第四條 建立優秀人才健康管理制度。完善健康體檢、健康評估、疾病預警、動態監測、追蹤服務等機制,體檢醫院根據體檢結果有針對性地將防治意見反憒給本人,并適時進行回訪,保持體檢、保健、醫療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第五條 給予優秀人才免費體檢待遇,體檢機構設在青岡縣人民醫院,每年免費體檢一次,體檢費用標準同重點干部保健對象體檢標準。
第六條 優秀人才到青岡縣人民醫院免費體檢后建立健康檔案,青岡縣人民醫院做好優秀人才的健康評估、疾病預警等工作
第七條 優秀人才在縣級各公立醫院就醫時”享受就診“綠色通道”
第八條 縣級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選派優秀人員負責,切實做好優秀人才醫療保健服務工作。
第九條 本實施細則由縣衛健局負責解釋。
青岡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日